梅州市梅縣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
公 告
(梅縣勞人仲案字〔2025〕158號)
梅州市梅縣區(qū)鮮隆活福食品店:
本委依法受理古君貴訴你(單位)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勞動爭議案(梅縣勞人仲案字〔2025〕158號),申請人要求你(單位)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38000元。因采取郵寄送達、留置送達、直接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將仲裁文書送達你單位,根據(jù)《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》第五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現(xiàn)向你單位公告送達《應訴通知書》及《開庭通知書》?,F(xiàn)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時在梅州市梅縣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仲裁庭開庭,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,本委將作缺席裁決。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,即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二五年五月六日
|
|
---|---|
|
|
![]() |